破壞監管秩序罪情節嚴重應該受什么處罰
破壞監管秩序罪會受三年一下有期徒刑。
根據刑法解釋:第三百一十五條【破壞監管秩序罪定義、量刑】第三百一十五條依法被關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毆打監管人員的
2、組織其他被監管人破壞監管秩序的
3、聚眾鬧事,擾亂正常監管秩序的
4、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其他被監管人的
破壞監管秩序罪的認定解釋
根據本條規定,破壞監管秩序犯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壞監管秩序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行為:毆打監管人員的;組織其他被監管人破壞監管秩序的;聚眾鬧事,擾亂正常監管秩序的;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其他被監管人的。這里規定的“依法被關押的罪犯”,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經人民法院判決有罪并判處剝奪人身自由的刑罰,送到監獄或者執行場所執行刑罰的罪犯。在這里,依法被關押的罪犯是本罪的犯罪主體。“破壞監管秩序”,是指以各種方式破壞對罪犯進行監管的工作正常進行。“毆打監管人員”,是指用棍棒、拳腳等對刑罰執行場所的人民警察及其他管理人員實施暴力打擊、傷害的行為。“組織其他被監管人破壞監管秩序”,是指公開或者暗中授意、策動、指使其他被依法關押的罪犯違反監獄的紀律和管理秩序。“聚眾鬧事,擾亂正常監管秩序”,是指策動、糾集多名被監管人鬧事,如拒絕勞動、圍攻監管人員、絕食等,擾亂監獄的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正常秩序。“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其他被監管人”,是指對其他被監管人進行毆打及身體上的折磨,或者指使被監管人對其他被監管人進行毆打及身體上的折磨。實施以上破壞監管秩序的行為,可以在監獄、拘役所,也可以在外出勞動作業的場所或者在押解途中。以上破壞監管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是指多次實施上述破壞監管秩序行為的;實施上述破壞監管秩序行為造成嚴重影響的;造成嚴重后果的,等等。根據本條規定,對破壞監管秩序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小編整理有關破壞監管秩序罪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本罪主要聚眾鬧事,利用棍棒、拳腳對監管人員造成人身傷害,破壞監管秩序。一般在有監管的公眾場所比如拘留所、監獄發生。破壞監管秩序罪會受三年一下有期徒刑。如果您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開發商可以抵押嗎
2020-12-03公證法律文書強制執行怎么申請
2021-01-19行政處罰的設定權限有哪些
2021-01-26涉外婚姻出生證明如何辦理
2021-02-21刑事案件法庭收費標準
2021-01-11交通事故賠償技巧有哪些
2021-03-23最新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及計算公式
2020-12-31土地出讓收益包括違約金嗎
2021-02-13緊急拘留是什么意思
2021-01-04買賣合同生效后可以取消嗎
2021-03-04合同法履行時間適當是指多久
2020-11-22房產土地贈與免稅嗎
2021-01-25醫療意外保險具體是什么
2021-03-22車身被人惡意劃傷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
2021-03-08推進人身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
2021-03-15外資保險公司動用保證金情節嚴重如何處罰
2020-12-20車禍后保險金怎么申請
2020-11-09保險到期了可以推遲多久交
2021-03-20出門旅游可以購買哪些保險給自己作保障
2020-11-09投保人應該怎么選擇保險公司
2020-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