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土獵槍和非法狩獵算不算犯法
算。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是指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支、彈藥,拒不交出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
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
非法狩獵罪的對象是指除珍貴、瀕危的陸生野生動物和水生野生動物以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jīng)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行為人非法狩獵的對象如果涉及到屬于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應按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論處。可見,本罪的對象僅指一般陸生動物,即未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其他所有陸生野生動物。
非法狩獵行為必須是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才能構成犯罪。根據(jù)有關法規(guī)及司法實踐經(jīng)驗的總結,所謂“情節(jié)嚴重”,主要指以下幾種情形:
(1)為首組織或者聚眾非法狩獵的
(2)在禁獵區(qū)或者禁獵期內,多次獵捕或大量獵捕野生動物的
(3)使用禁用工具或者方法狩獵,使野生動物資源遭受重大損失的
(4)長期非法狩獵屢教不改的
(5)非不狩獵不聽勸阻,威脅、毆打保護人員的
(6)其他手段特別惡劣的。
非法持有槍支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行為。所謂私藏,是指持有和隱藏槍支、彈藥的非法性。即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未依法取得持槍證件而持有、攜帶槍支、彈藥,或者雖有證件但將槍支、彈藥攜帶出依法規(guī)定場所,或者在禁止攜帶槍支、彈藥的區(qū)域、場所攜帶槍支的行為。槍支、彈藥無論是他人贈予的,還是拾來的,或者是自己曾經(jīng)合法配帶、以后應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經(jīng)合法批準而私自持有、隱藏,都屬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槍支、彈藥的行為。
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槍支、彈藥是自己非法制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的,應以非法制造、買賣槍支、彈藥罪或者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罪論處,不再另定私藏槍支、彈藥罪。所謂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槍支、彈藥已被發(fā)覺,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發(fā)覺,但其明知應當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屬于選擇性罪名,即具備持有、私藏行為之一,即構成犯罪。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非法持有槍本身就已經(jīng)違反了國家規(guī)定,要是還去非法狩獵一般是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狩獵的目標是屬于的國家保護動物的,那么處罰會更加嚴重。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wǎng)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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