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尋釁滋事罪可以判緩刑嗎
我國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于累犯,不適用緩刑。”具體理解就是:
1、適用緩刑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適用緩刑的對象只能局限于罪行較輕的犯人。在我國主刑中,管制是最輕的一個刑種,但由于其本身就是一種不關押的刑種,因此失去了適用緩刑的必要性。適用緩刑的對象,刑罰為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的宣告刑,而不是指刑法規定的法定刑。比如犯罪的法定刑雖然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如果罪犯具有法定從寬情節,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備緩刑條件的,仍然可以宣告緩刑。
緩刑的禁止性條件是犯罪分子是累犯。累犯之所以不適用緩刑,是因為累犯主觀惡性較深,不易教育改造,社會危害性較大。
2、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不屬于累犯。這只是適用緩刑時必須遵守的對象條件,但它并不意味著所有被判處這種特定刑罰的犯罪分子,都應當宣告緩刑。適用緩刑的實質條件,必須是犯罪情節不很嚴重,主觀惡性不深,并且具有悔罪表現。
3、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是宣告緩刑的推定條件。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是宣告緩刑所期待的重要目標的宗旨,同時,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實際上是指罪犯不存在再犯罪的趨勢或再犯罪的可能性。認定罪犯是否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僅僅是一個可能性的預測。但是,這種可能性的預測不能主觀臆斷,應當依據客觀事實進行綜合論證。
二、尋釁滋事罪客觀行為方式有哪些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刑法采取了列舉式立法模式,具體行為如下: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
隨意毆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風、取樂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毆打相識或者素不相識的人。情節惡劣是指隨意毆打他人手段殘忍、多次隨意毆打他人、造成被毆打人自殺等嚴重后果。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
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是指出于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無故無理追趕、攔擋、侮辱、謾罵他人,此多表現為追逐、攔截、辱罵婦女。這里的情節惡劣主要是指經常性追逐、攔截、辱罵他人的,造成惡劣影響或者激起民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有公私財物,是指以蠻不講理的流氓手段,強行索要市場、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財物,或者隨心所欲損壞、毀滅、占用公私財物。這里的情節嚴重,是指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的公私財物數量大,造成惡劣影響,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造成公私財物受到嚴重損失。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是指出于取樂、尋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動機,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制造事端,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是指公共場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壞,引起群眾驚慌、逃離等嚴重混亂局面。
行為人只要有上述四種情形中的任意一種,就構成尋釁滋事罪。
綜合以上介紹,我們知道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犯罪的,其實也是有可能適用緩刑的,但必須要滿足法律規定的緩刑條件才可以。所以說,如果您想知道自己到底滿不滿足緩刑條件,可以到律霸網請專業的律師來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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