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多少金額構成犯罪
刑法在賭博罪中沒有設置“金額巨大”這一情節,只有“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這兩個情節。
法律規定:
一、《最高院、最高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5]3號第一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二、《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什么是賭博犯罪?
賭博犯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如果參與賭博活動,涉及金額很小,僅僅是為了消遣、娛樂的,不構成犯罪。當然,以營利為目的,并不要求行為人一定要實際上贏利賺錢,只要是主觀上有獲取錢財的目的,并且實施了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即使事實上沒有贏得錢財甚至輸錢賠本,也不影響構成犯罪。
我國對賭博犯罪行為的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構成賭博犯罪的行為具體包括三種:
(一)聚眾賭博,即為賭博活動提供賭場、賭具,組織、招引他人參加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的行為。聚眾賭博時,行為人有的自己也參加賭博,有的則本人不參加賭博,但都屬于聚眾賭博的情況;
(二)開設賭場,即以營利為目的,營業性地為賭博提供場所、設定賭博方式、提供賭具、籌碼、資金等組織賭博的行為;
(三)以賭博為業,即以賭博為常業,以賭博所得為主要生活來源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行為。只要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上述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就構成了賭博犯罪。犯賭博罪的,要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在執行中,要注意區分賭博犯罪與一般賭博違法行為的界限。在認定賭博犯罪時,行為人主觀上以營利為目的,客觀上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兩項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對于雖然多次參加賭博,但不是以此作為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或者行為人雖然提供場所、賭具等,但未從中漁利的,一般不應作犯罪處理,可以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賭博罪既然有個罪當然是刑事的。賭博行為按情節輕重分兩種:一種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行為,相對來說是輕的,是違法行為,一般會被處予15天以下行政拘留或罰款,嚴重點的會處勞動教養;另一種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行為,是犯罪行為,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主觀上是否以營利為日的,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對于雖然多次參加賭博,但輸贏不大,不是以賭博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的;或者行為人雖然提供賭場、賭具,本人未從中漁利的,都不能認定賭博罪。
總結以上知識可以知道賭資五萬以上,抽頭五千以上就屬于賭博犯罪了,俗話說小賭怡情,大賭傷身,小編在這里建議大家還是少賭博,不管構不構成犯罪,賭博都是勞身傷財的行為。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大家找到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如果你還有什么疑問,歡迎到本網進行律師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欠條和借條有區別,你知道嗎
2020-11-09不同意管轄裁定怎么辦
2020-12-15以談戀愛騙取錢財還能要回來嗎
2021-02-04單位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死亡的,應當由誰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2020-12-13承包屬于雇傭關系嗎
2020-12-14買了小產權房怎么辦
2020-12-28集資房上市需要交納什么費用
2021-03-25承包關系中賠償責任
2021-01-22手寫無勞動關系模板是怎樣的,手寫是否有效
2021-03-03勞動關系狀態種類有哪些
2021-02-06將工程勞務分包給個人是否合法
2020-11-15試用期應定為多久?
2021-02-22實習期有沒有最低工資標準
2020-12-04新交通法規之實習期間上高速的規定是什么
2020-12-28年金保險指的是什么
2020-12-09什么是老賴
2021-01-09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的意義及完善建議
2020-11-22“私了”事故中證據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2021-02-16保險合同中的默示保證是什么意思
2021-03-05人身保險合同立法中幾個問題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