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虛假訴訟罪的認定標準:
1、本罪是行為犯,只要實施了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的行為就成立本罪;
2、無論行為人實施行為是為了謀取正當利益還是不正當利益的,均能構成本罪;
3、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不僅是指嚴重侵害到他人的財產權,也包括婚姻權、收養權、監護權、繼承權等合法權益,如導致他們喪失財產、婚姻關系破裂、喪失收養他人或被他人收養的權利、監護他人或者被他人監護的權利、繼承財產或被繼承財產的權利等。
根據《刑法》第307條規定:
【妨害作證罪】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零七條?之一?【虛假訴訟罪】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產或者逃避合法債務,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與他人共同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虛假訴訟罪與其他罪行的區別
1、虛假訴訟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與詐騙罪的區別之處在于:
(1)客體上,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訴訟活動秩序以及如財產權等他人合法權益,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方面,兩者都體現為一定的虛假性,但本罪較為單一,只能是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而詐騙罪的客觀行為可以表現多種多樣;
(3)主體上,本罪主體除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外,應當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詐騙罪則無此要求;
(4)主觀上,本罪并未限定主觀目的,可以是為了各種目的,范圍較廣,而詐騙罪的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財物。
2、虛假訴訟罪與侵占罪的界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與侵占罪的區別之處在于:
(1)客體上,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機關正常的民事訴訟活動秩序以及財產權等他人合法權益,侵占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方面上,本罪表現為捏造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嚴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占罪表現為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
(3)主體上,本罪主體除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外,應當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侵占罪則無此要求;
(4)主觀上、本罪的主觀目的范圍較為廣泛,沒有具體的限定,侵占罪的主觀目的則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財韌;
(5)在起訴性質上,本罪為公訴案件,侵占罪為自訴案件。
不管是否謀取利益,只要行為人主觀上沒有特定的主觀目的,均能構成虛假訴訟罪。如有疑問,歡迎到律霸網進行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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