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包括惡意訴訟嗎
不是,虛假訴訟與惡意訴訟,是兩種不同的訴訟。
虛假訴訟與惡意訴訟有其共同的特點:
1、行為人主觀上都存在過錯或惡意,其行為均具有違法性。
2、行為人均以侵占他人財產或獲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為追求目的。
3、行為人都以民事訴訟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隱蔽性。
4、行為人非法目的的實現都有賴于法院的審判權和執行權,訴訟的合法外衣被行為人惡意利用。
但兩者又有明顯的區別:
⑴虛假訴訟的參與主體為原、被告雙方當事人;惡意訴訟的主體通常僅為一方當事人。
⑵虛假訴訟具有合謀性和非對抗性。虛假訴訟是原、被告雙方惡意串通,欺騙法院和法官,獲取非法利益,雙方當事人不具有對抗性,即便有,也是“虛假”的對抗,已達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惡意訴訟一般是單方的惡意訴訟行為,不存在雙方合謀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對抗性。
⑶侵害的對象不同。虛假訴訟行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權益,而不是訴訟相對方的權益。因為虛假訴訟的合謀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體,其侵害的對象不可能是相對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惡意訴訟侵害的對象通常僅限于訴訟相對方,而不會是第三人。
⑷虛假訴訟的原、被告之間不存在真實的民事法律關系,因為它起訴的主體、事實、證據純粹是子虛烏有;而惡意訴訟原、被告之間可以存在真實的民事法律關系,屬于濫用訴訟權利的一類。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完全是兩種不同的訴訟,他們都是行為人濫用訴訟權利的表現,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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