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被自己的車擠死是否能獲交強險的賠償昨天,原被告在下關法院展開激辯。
今年44歲的王*燁是下關本地人,在某運輸公司當司機。今年3月的一個晚上,他像往常一樣駕駛著重型自卸貨車準備送貨。可當車子行駛到中央北路五塘村附近時,突然發生故障。王*燁便將車停在路邊,打開引擎蓋檢查發動機。修好后,王*燁又試著發動了車輛,并走到車前察看車況。
此時,王*燁沒有注意到自己犯了一個可怕的錯誤——手剎沒有拉。由于王*燁停車的路段是一個下坡,他剛走到車前,便發現車子正在朝他“駛來”。王*燁根本來不及逃開,便被貨車擠壓在身后的圍墻上。后雖經醫院全力搶救,王*燁還是因臟器破裂身亡。經交警部門認定,王*燁負此次事故全部責任。
王*燁是家中獨子,上有70多歲的父母要贍養,妻子沒有工作,還有一個正在讀書的女兒。他的不幸身亡讓全家失去了生活來源。今年7月1日,他的家人將其所在的運輸公司以及貨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告到下關法院,索賠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1萬元。他們認為,王*燁是在下車后被撞死的,應當在交強險的范圍內獲得賠償。
庭審中,保險公司辯稱,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而王*燁是貨車的駕駛員,是“本車人員”,顯然不屬于交強險的賠償范疇。
由于案情復雜,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將擇日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駕駛員離開車輛發生車禍獲理賠
“就一般意義而言,駕駛員是‘本車人員’,確實不屬于交強險中的受害人。但此案中,應對交強險做廣義理解。”**環太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寧表示,在交通事故發生的一剎那,王*燁已離開了車廂,他的身份也隨之發生變化,應屬于受害人。
記者了解到,北京曾發生過類似案件。一名原本坐在卡車車廂內的工人不慎摔出車外,結果被這輛卡車的后輪碾壓致死。事后,一審法院也以其是“本車人員”為由,判決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然而,此案在二審時,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認為,死者原本雖是“本車人員”,但他在摔出車外、被碾壓之時,已完成了身份的轉變,變成了車外人員,屬于受害人。
劉*寧解釋說,從立法本意上看,交強險的設置是為了保護在道路交通中處于弱勢地位的行人,駕駛員和“本車人員”被排除在外,是因為他們和車輛可以視為一個整體,處于強勢地位。但一旦“本車人員”離開了車輛,便與普通行人無異,應認定為交強險中的受害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做了傷殘鑒定沒申請工傷怎么辦
2020-11-24預抵押能否實現擔保物權
2021-03-21訴前調解要注意什么
2021-01-30離婚前財產保全是凍結嗎
2020-12-29房屋抵押給擔保公司后能否買賣
2021-01-15代書遺囑的有效條件及見證人資格
2021-03-16消費者在商場摔傷,商場要承擔多大責任
2020-12-18新生軍訓遭校園暴力致死學校是否負有責任
2021-01-04購房時怎么處理面積的差異
2021-01-01被執行人把房產贈與兒子怎么辦
2021-01-04工作3年未簽訂勞動合同后辭職可以申請補償金嗎
2020-12-20合同履行不能需要解除合同嗎
2021-01-16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單方變更工作崗位
2021-02-04保監會保險代理人資格證還審理嗎
2021-01-23司法鑒定費用保險公司該承擔嗎
2021-03-14保險公司騙保該如何維權
2021-01-18財產保險合同中的第一受益人寫誰更好
2021-01-07什么是保險理賠原則
2020-11-30保險欺詐的法律后果是怎么樣的呢
2021-01-23車保險理賠流程有哪些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