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防利益罪的主體是什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危害國防利益罪的主體大部分是屬于一般主體,但有部分是屬于特殊主體,如戰時拒絕、逃避征召、軍事訓練罪的主體就只能是預備役人員。
在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的犯罪中,由于刑法的特殊規定,部分犯罪的主體實際還是受到限制而不能是任意的一般主體:例如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拒絕、逃避服役罪等罪的主體就只能是除軍人以外的一般主體,而不能是軍人。
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百六十八條?【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軍人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阻礙軍事行動罪】故意阻礙武裝部隊軍事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六十九條?【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三百七十六條?【戰時拒絕、逃避征召、軍事訓練罪】預備役人員戰時拒絕、逃避征召或者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公民戰時拒絕、逃避服役,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七十九條?【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戰時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為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危害國防利益罪的主體大部分是屬于一般主體,但有部分是屬于特殊主體,如戰時拒絕、逃避征召、軍事訓練罪的主體就只能是預備役人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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