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與受賄罪的區別表現在哪些方面
受賄罪與貪污罪的相同點是:犯罪主體都是國家工作人員,主觀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觀方面都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但是,兩者又有如下區別:
1、侵犯客體不同。受賄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
2、侵犯對象不同,受賄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貪污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共財物。
3、客觀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賄罪是采取為他人謀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貪污罪是采取侵吞、竊取、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經營、經手的公共財物。
4、主觀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賄罪是為了取得他人或單位的公共財物,貪污罪是為了非法占有公共財物。
相關法律規定
第三百八十二條?【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伙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第三百八十五條?【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貪污罪與受賄罪的區別包括侵犯客體不同,受賄罪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貪污罪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侵犯的對象不同,前者是公共財物,后者是公私財物。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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