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如何賠償呢?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復雜,涉及人、車、路等多方面因素。機動車駕駛人的駕駛水平、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交通出行環境、道路交通規劃的合理程度以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是否完善等因素,直接決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頻率。
一、當事人身份的確定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明確肇事人是誰?受害人是誰?保險公司是誰?是否參加交強險?有無商業險?
當事人根據交警部門做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責任(如無責任、部分責任、同等責任、大部分責任或全部責任),確定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或行人。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應當采取積極、合理的搶救措施、及時報警、保護現場、通知保險公司,以免因延誤時間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無法認定或難以認定,并在事故發生地就近的醫院對受害人進行搶救,以免延誤最佳治療時機。
作為受害人,應當到交警部門調取機動車駕駛人、車主和保險公司的基本信息,準確確定被告和第三人,為傷殘鑒定和賠償做準備。
二、鑒定材料的確定
一部分當事人在委托律師事務所代理傷殘鑒定時,往往由于鑒定材料不齊全、鑒定時機不成熟,而導致無法做傷殘鑒定。
當事人做傷殘鑒定應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學生證、軍官證、士兵證或駕駛證也可)、診斷證明書、加蓋院章的住院病歷(如:住院首頁、入院記錄和出院小結等)及所有頭-CT或磁共振檢查報告單(搶救當時第一張及最近復查的CT報告單)。
帶齊鑒定材料至關重要,是做傷殘鑒定的前提,法醫中心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個工作日內出具傷殘鑒定結論書。
如果法醫中心認為不構成殘疾或不構成較高等級的殘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法醫中心,代理人不應輕言放棄、“在一棵歪脖樹上吊死”。
代理人必須充分重視傷殘鑒定的重要性,傷殘鑒定結論作為一項重要的證據,無論是協商解決還是訴諸法律,是主張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重要依據。
代理人應當掌握一些司法鑒定常識,熟悉司法鑒定工作的原則、依據、流程、收費標準和技巧,從“打官司就是打關系”的思想轉變為“打官司就是打證據”,讓證據說話,讓法律說話,而不是無所事事、盲目樂觀。
有關司法鑒定知識的闡述,請參閱筆者寫的《律師應掌握點司法鑒定知識》和《醫療糾紛訴訟的關鍵在司法鑒定》等文章。
三、法醫中心的確定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鑒定主要由交警部門委托公安機關法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當事人據此進行調解或提起訴訟。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05年10月1日實施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第七條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不得設立鑒定機構?!?/p>
《決定》對爭議已久的司法鑒定管理問題做出了界定和規定,厘清了因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導致的一定程度上的司法鑒定各自為政、管理混亂的痼疾,為司法鑒定走向法治化、規范化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
《決定》明確規定“偵查機關根據偵查工作的需要設立的鑒定機構,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但是,個別交警部門出于某種利益的考慮或法律知識的欠缺,仍然置國家的法律于不顧,讓當事人到公安機關法醫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由于其不具備鑒定資質,導致敗訴的判例已被媒體曝光,并飽受質疑。
以上是交通事故傷殘賠償相關問題的介紹,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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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鵬,聯系電話13867400852(微信同號)浙江五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從事法律行業多年,法律理論功底扎實,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迄今代理的案件深受廣大當事人的認可,在公司法律顧問,股份改制,股權糾紛,婚姻繼承,合同糾紛,土地房產,刑事辯護等訴訟和非訴方面頗有建樹。? ????李鵬律師自執業以來,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務理念,專注于做好每一個案件,盡最大限度維護每一個委托人的合法權益,贏得當事人的廣泛好評。? ????專業處理:公司糾紛,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婚姻繼承,土地房產,民事侵權,刑事辯護,企業法律顧問,IPO,“新三板”等訴訟及非訴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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