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
在中間道上開車打著左轉彎燈時間換道,然后轉彎也沒有闖紅燈,被后面(左道上面的)四橋貨車撞擊,我車的主駕駛那個面(左面)全部受損,(2扇門)。后面的門最嚴重,前面還稍微好點。撞擊后還被貨車推動換了個方向!大概推動了10米以上,這個屬于誰的責任,如何判?
律霸網律師解答:
責任由交警劃分,根據責任認定書要求賠償。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相關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
1、條文內容
第17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2、條文主旨
本條明確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范圍。
第一款規定的是一般傷害的賠償范圍,第二款規定的是造成殘疾的賠償范圍,第三款規定的是造成死亡的賠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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