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玩忽職守罪要件,其實這就是指玩忽職守罪的構成要件內容。在實際對某個行為進行認定的時候,需要進行對比,看是否都滿足了這個構成要件的內容才行。那到底法律中規(guī)定玩忽職守罪要件內容包括哪些呢?本文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做詳細解答。
一、玩忽職守罪要件內容包括哪些
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1、犯罪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實施了玩忽職守的行為,并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損失。所謂玩忽職守,是指行為人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
2、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有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的人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即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軍隊、政黨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3、犯罪主觀方面只能是過失,即行為人作為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理應恪盡職守,盡心盡力,履行公職中時刻保持必要的注意,但行為人卻持一種疏忽大意或過于自信的心態(tài),對自己玩忽職守的行為可能導致的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損失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
二、玩忽職守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2、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shù)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yè)等單位停業(yè)、停產1年以上,或者破產的;
7、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100萬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1000萬美元以上的;
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在看完了上文的內容之后,大家應該清楚玩忽職守罪要件內容是怎樣的吧,其實主要還是那幾方面。當然,在實施了玩忽職守的行為之后,如果沒有達到規(guī)定的立案標準,那么也是不可以認定構成刑事犯罪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yè)律師。
未成年人犯罪年齡如何認定?
哪些犯罪屬于刑事犯罪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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