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進一步深化改革,興建改良大型水利設施。對生產經營者及水利庫區居民有重大影響,所以要正確了解征地補償標準,那么具體征地補償的細則是什么呢?水利樞紐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律霸在本文中主要介紹水利樞紐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水利樞紐征地補償國家標準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2006年新版)·
1、依法批準的流域規劃中確定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的用地,應當納入項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2、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核準或者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后,項目用地應當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3、屬于國家重點扶持的水利、能源基礎設施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其用地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4、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應當依法申請并辦理審批手續,實行一次報批、分期征收,按期支付征地補償費。
5、對于應急的防洪、治澇等工程,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事后補辦用地手續。
6、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標準的,由項目法人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報項目審批或者核準部門批準。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
7、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樹木、青苗等補償標準,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
8、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建筑物按照其原規模、原標準或者恢復原功能的原則補償;對補償費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貧困移民,應當給予適當補助。
9、使用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耕地,參照征收耕地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使用未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有未利用地,不予補償。
10、移民遠遷后,在水庫周邊淹沒線以上屬于移民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房屋等應當分別依照本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的標準給予補償。
11、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臨時用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批準。
12、工礦企業和交通、電力、電信、廣播電視等專項設施以及中小學的遷建或者復建,應當按照其原規模、原標準或者恢復原功能的原則補償。
13、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占用耕地的,應當執行占補平衡的規定。為安置移民開墾的耕地、因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而進行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工程施工新造的耕地可以抵扣或者折抵建設占用耕地的數量。
14、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占用25度以上坡耕地的,不計入需要補充耕地的范圍。
本文介紹的水利樞紐征地補償標準具體細則就是這樣了,但在實際中如果出現糾紛要以政府協調為主,協商不成由政府裁決為準,但要把個人利益與社會兼顧起來,一方面要支持政府征地工作,對征地補償不能漫天要價,要嚴格按照補償標準進行。以上就是本次律霸對于水利樞紐征地補償標準的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襄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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