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費用需核實的問題:、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傷(死)者,傷者現在何處,接受何種治療?死者死前有無在何處接受過何種急救治療?、傷者目前是否需要護理、誤工、加強營養、治療情況、傷(殘)情是否需要鑒定,是否需要二次手術及后續治療?、如轉院治療的,是否經過原治療機構同意,治療是否合理?(如無相應證據體現需要護理、加強營養、后續治療則建議當事人找醫生補開證明)需審核的材料:醫療費用收據、護理費用收據、醫療費用清單、疾病證明書、入(出)院小結、各項檢查報告書、病歷、轉院證明等(二)誤工費用需核實的問題:、傷者的誤工期限有無在病歷資料中體現,是多少天?當事人是否認可?(如無相應證據體現,建議當事人找醫生補開證明)、傷(死)者受傷前的工資收入狀況?需核實的資料:住院天數和休息治療的證明(見病歷等資料)、傷者的勞動合同、單位證明、前三個月的工資表、納稅證明等。(三)護理費用需核實的問題:、傷者的陪護證明有無在病歷資料中體現?是多少天?當事人是否認可?(如無相應證據體現,建議當事人找醫生補開證明)、護理人員在當事人受傷前的工資收入狀況?需核實的資料:住院期間有人陪護和休息治療期間需要陪護的證明(見病歷等資料)、護理人員的勞動合同、單位證明、前三個月的工資表、納稅證明等。(四)營養費需核實的問題:傷者的需增強營養的證明有無在病歷資料中體現?(如無相應證據體現,建議當事人找醫生補開證明)需核實的資料:受傷較重需要增加營養的證明(見病歷等資料)(五)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需核實的問題:、傷死者的基本情況,戶口性質?、死者死前有無進行過搶救治療,如有醫療費用不要遺漏?醫療費用的金額是多少?、傷死者的受傷害前實際的居住、生活、工作情況、收入狀況等?、傷死者的受傷害前的年齡,有無超過周歲以上或者周歲以上?、在中山有無工作、居住滿一年?如有,建議當事人補辦相關證明?、傷者是否已經進行了法醫學鑒定,傷殘等級為多少級?是否有多處傷殘,合并后的傷殘損失程度是多大?需核實的資料:戶口本、暫住證、勞動合同、單位證明、納稅證明、參保證明、醫學死亡報告書、法醫學鑒定書等。(六)財產損失需核實的問題:、當事人在事故中有無財產損失,如有請說明財產損失的項目、價值、依據。、受損車輛是否為營運車輛?需核實的相關材料:車輛營運證、拖車費、清理費、鑒定費、停車費、維修費發票、車輛貶損費鑒定等。(七)交通費用需核實的問題:交通費用的金額、與就醫的次數、人數、時間是否吻合?是否基本合理?需核實的資料:車票與醫療費用收據(八)鑒定費用需核實的資料:鑒定費用收據(九)住宿費用需核實的資料:住宿費用發票(十)被扶養人生活費需核實的問題:、死(殘)者供養親屬有哪些?、被扶養人是老人的,有無男達周歲,女達周歲,有無超過周歲以上或者周歲以上?除死(殘)者外,還有幾個子女?、被扶養人是小孩的,距十八周歲還有多少個月,除死(殘)者外,負擔扶養義務的父母另一方是否還健在?需核實的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受害人為女方需提供娘家和夫家的)、親屬關系證明(受害人死亡的需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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