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行賄罪的主體怎樣認定
一、單位行賄罪的主體界定
單位行賄罪,是指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
單位行賄罪的主體是單位,一般來說包括國有、集體所有的公司、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及依法成立、具備法人資格的其他性質的企事業單位。
二、單位行賄罪中幾種常見主體情形
(一)一人公司能否成為單位行賄罪的主體
一人公司是指股東(自然人或法人)僅為一人,并由該股東持有該公司的全部出資或所有股份都有限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現行的公司法承認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這種公司模式的股東雖然只有一個,但是該股東也只是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股東和公司兩者在法律上都是獨立的個體,一人有限公司具有獨立的意志,是一個獨立的法人。
(二)私營企業能否成為單位行賄罪的主體
私營企業是個人投資的企業,通常指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獨資企業通常不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基本條件。合伙企業是指依照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伙企業的顯著特征表現為由合伙人共同決定其經營活動。
單位行賄罪,是指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如果你還有其他疑問的,歡迎在律霸網網站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故意侵害他人知識產權可以請求懲罰性賠償嗎
2021-02-24事實婚姻有什么法律特征包括哪些
2020-12-06交通事故精神賠償限額是什么
2021-03-16解決民事糾紛有幾條途徑
2020-12-30未成年人侵權監護人擔責嗎
2020-12-25試用期不給轉正可以申請賠償嗎
2021-02-16離婚時一方主張財產是個人財產應提供什么樣的證據
2021-02-22違反規定徇私向親屬發放貸款的全部承擔責任嗎
2021-02-16預付款在法律上是否可以是全部金額
2020-12-08拆遷安置協議書怎么寫
2020-11-16勞動仲裁庭人員不來怎么辦
2021-01-02勞動糾紛法官會受賄嗎
2021-01-04人身意外險理賠流程是什么
2021-03-12購車險小心“高投低賠”
2020-12-17保險投資基金有哪些投資策略
2021-02-06重復保險理賠吃虧
2020-11-23暴雨致機動車發動機損壞保險公司能否拒賠
2021-03-23誠信原則的運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021-02-21什么情況下借款人須購買保險
2021-01-29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是否收費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