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罪包括村治安員嗎
村委會成員可以成為濫用職權罪的共犯;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從事前款規定的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
相關法律知識
《刑法修正案(六)》
村基層組織人員是依照《村民組織法》行使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人員,在行使自治職權時,有濫用職權或玩忽職守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濫用職權罪或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我國和濫用職權罪有關的法律法規中,對于濫用職權罪是否包括村治安員這一問題的相關司法解釋了,如果對于濫用職權罪的相關問題仍然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當面咨詢更加專業的律師或者去法律部門進一步了解。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同居關系是否連帶賠償
2021-03-10交警判定責任后對方不給錢怎么辦
2021-02-05直系親屬贈予房屋要交契稅嗎
2020-12-10送達方式有幾種
2021-02-20分居后還貸法律怎么規定
2021-02-09接管期限延期最長時間是多久
2020-12-16房屋租賃合同不按手印生效嗎
2020-11-22勞動者拒簽合同怎么辦
2021-01-19工會要做哪些工作
2021-01-16勞動仲裁中怎樣確定補償
2021-02-12壽險種類具體包括哪些
2021-01-03怎樣進行意外險理賠
2020-12-15產品責任險應該由誰來投保最合理
2021-03-25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合同上訴案
2021-01-12如何選擇保險公司和代理人
2021-01-24保險理賠程序有哪些
2021-02-04無證駕駛撞死人無力賠償告保險公司可以嗎
2021-02-13財產保險合同如何分類
2021-02-16投保率
2021-02-16農村集體土地流轉是什么意思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