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法律辦案是濫用職權嗎
濫用職權的行為,必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結果時,才構成犯罪。這就要求在司法實踐中必須正確認定濫用職權罪的“重大損失”。所謂重大損失,是指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質性損失和非物質性損失。
物質性損失一般是指人身傷亡和公私財物的重大損失,是確認濫用職權犯罪行為的重要依據;
非物質性損失是指嚴重損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和聲譽等。對于物質性損失,在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可根據《立案標準》的明確規定進行把握,但對于非物質性損失的認定,則須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具體把握。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濫用職權主要是屬于主觀上面的故意行為,而對他人的利益和國家造成了重大損失的結果,對違法辦案如果構成了這樣的要件的話,是屬于濫用職權的行為,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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