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家扣押,可以提供擔保。如果是私人扣押一般都是違法。
個人私扣他人財產屬于違法侵權行為,可以要求返還,絕不返還則涉嫌侵占他人財產罪,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但有經濟糾紛一方賴帳在先,屬于具有情節的上的因果關系,一般在判定上可以按財產糾紛處理,一方或雙方可以請求法院裁定。
一、對于正在行駛的車輛無理攔截或者強行登車實施扣押,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第四項(對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予以處罰;經公安機關責令繼續實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破壞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責任。
二、采取欺騙手段,乘人不備扣押他人車輛,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五項(對應《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的的規定予以處罰。經公安機關責令拒不返還所扣車輛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搶奪罪追究刑事責任。
三、以暴力、脅迫方法扣押他人車輛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條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車輛并進行敲詐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條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
除上述處罰外,對被扣車輛造成損毀的,由非法扣留者負責賠償。
此類案件接到報案,公安機關的治安部門、刑偵部門、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巡邏警察都應當及時受理,然后根據案件情況,移交主管部門管轄。以上所列情形,經公安機關責令,能及時返還車輛,賠償損失的,可以根據情節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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