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有持續犯嗎
不存在持續犯的情況。
持續犯,又稱“繼續犯”。是指犯罪的行為和狀態在相當一段時間內都在繼續中的犯罪。如非法枸禁他人、窩贓等。它的主要特點是:(1)行為一開始就已構成犯罪。(2)犯罪行為長時期地持續著。(3)非法狀態終了時,犯罪才算結束。對于這種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時效應從犯罪終了之日起計算。與連續犯的主要區別在于,連續犯在犯罪行為之間,在時間上有所間斷,是數個犯罪行為觸犯一個罪名,實質是數罪,是處斷上的一罪。而持續犯是一個行為觸犯一個罪名,犯罪行為在時間上具有持續性,沒有間斷,屬于本來的一罪。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持續犯也被稱作為繼續犯,是這個犯罪行為和狀態在相當一段時間之內都會保持下,比如說非法拘禁他人,這個就是在一個時間段之內,非法拘禁行為一直在發生,但是不會存在濫用職權行為,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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