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協議須注意以下細節:被贍養人和贍養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被贍養人與贍養人之間的關系;贍養人應盡的主要義務,包括贍養費用的分擔,農村老年人口糧田、自留地、承包地的耕、種、管、收,城市老年人的工資、福利及財產性收入,老年人患病住院的醫療費用和雇人照料費用以及死后喪葬費用的負擔等;贍養人提供贍養費和其他物質幫助的給付方式、給付時間;對被贍養人財產的保護措施;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違約責任;其他協議細節。若有履行協議的監督人,應在協議上簽名。
尤其應注意的是,協議中不得有處分被贍養人財產,或以放棄繼承權為條件下盡贍養義務等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的違反法律的內容。另外,若被贍養人已經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則應由贍養人之間簽訂贍養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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