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詐勒索罪與招搖撞騙罪的區別是什么?
區別在于:
(1)后罪是以“騙”為特征的,被害人在受騙后往往是“自愿”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合法權益;而前罪,雖然也有“詐”的成份,但卻是以“恫嚇”被害人為特征,即對財物的持有者施以恫嚇,造成其精神上的恐懼,出于無奈,被迫交出財物而出讓其他合法權益。這是兩者最主要的區別。
(2)后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的活動,其直接侵犯的不僅可能是財產權,也可能是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其他合法權益;而前罪侵犯的客體只能是公私財產所有權。
二、招搖撞騙罪的特征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
冒充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人員;二是此種國家機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于“騙”,如騙取金錢、愛情、職位、榮譽等,從而獲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國民對國家機關的信賴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
三、招搖撞騙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情節嚴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情節嚴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幾種情況:多次進行招搖撞騙的;招搖撞騙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騙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或惡劣政治影響的;等等。
3、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按照上述規定從重處罰。
如果行為人在實施詐騙行為時冒充的是普通人的,人民法院對于詐騙的財產數額較大的才予以刑事處罰,其他的就進行治安管理處罰,一般是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是治安管理處罰的,就處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是兩千元以下的罰款。
招搖撞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招搖撞騙罪情節嚴重的幾種情形
招搖撞騙罪是如何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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