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讓土地使用權印花稅是多少?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
我們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規定,凡在城市、縣城、建置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同時我們可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86號)規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當我們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平方米)為計稅依據,按一定的稅率按年繳納。
(二)印花稅
我們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屬于產權轉移書據,以合用中的金額為計稅依據,按5‰的稅率征收印花稅。
(三)契稅
我們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以3%稅率征收契稅。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1、土地使用權人未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但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2、土地使用權人作為轉讓方與受讓方訂立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后,當事人一方以雙方之間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3、轉讓方未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書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土地使用權,起訴前轉讓方已經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同意轉讓的,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4、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受讓方請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同意轉讓,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
6、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決定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將該劃撥土地使用權直接劃撥給受讓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
土地使用稅會根據土地的具體類型以及土地的具體面積來計算同時也是需要繳納一定的契稅和印花稅,我國土地的使用權都是屬于國家所有的,那么任何的企業和公民都只是擁有國家土地的使用權并非是所有權,如果要使用國家土地時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土地使用稅。
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要交多少?
房屋租賃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借條的有效期是多久
2021-02-08一起干活由于誤傷工友怎么算
2021-01-29一房二賣糾紛該怎么做
2020-12-27車禍臉上二級傷殘賠多少錢
2020-11-19經濟賠償金有上限嗎
2020-11-22擔保合同約定不明確該如何擔責
2021-01-06非完全民事能力人怎樣行使繼承權
2021-03-14失聯人員如何向公安報案
2021-03-07承包工屬于雇傭關系嗎
2021-01-19學生周六溺水身亡學校有責任嗎
2020-11-20為什么要簽訂勞動合同?
2020-11-24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賠償
2020-11-18員工不勝任現有工作崗位能不能隨意調崗
2021-03-07侵權人賠償后保險還賠嗎
2020-12-11保險合同采取的形式包括什么
2021-03-15自殺后可以獲得保險理賠嗎
2021-01-01保險合同的解除形式可分為哪幾種
2020-12-28巖汪湖鎮政府劃撥土地轉讓補辦出讓手續
2021-02-06新農村建設房屋拆遷補償新標準出臺,農民虧了嗎
2021-01-30房屋拆遷補償有幾種方式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