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公安局發短信算招搖撞騙嗎?
冒充公安局發通緝短信是違法行為,嚴重就涉嫌招搖撞騙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二、招搖撞騙和詐騙罪的區別有什么?
兩者都表現為欺騙行為,而且招搖撞騙罪也可以如詐騙罪那樣騙取財物,因而容易混淆。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
1、侵害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而詐騙罪侵犯的客體僅限于公私財產權利。
2、行為手段不同。招搖撞騙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詐騙罪的手段并無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和方式進行。
3、犯罪的主觀目的不同。詐騙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財物;而招搖撞騙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內容較詐騙罪的目的廣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財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構成犯罪有無數額限制的不同。只有詐騙數額較大以上的公私財物的,才可構成詐騙罪;而法律對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罪的構成并無數額較大的要求,這是因為,這種犯罪未必一定表現為詐騙財物,而有可能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現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決定的對國家機關的威信和正常活動的破壞。盡管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有上述區別,但在行為人冒充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去騙取財物的情況下,一個行為同時觸犯了兩個罪名,屬于想象競合犯。處理想象競合犯的案件應當按照從一重罪處的原則。
綜上所述,冒充公安局給受害人發短信,如果涵蓋詐騙內容,就應該認定為招搖撞騙行為,這樣一來,公安機關立案后對嫌疑人展開調查。之后被檢察院起訴后,法院根據招搖撞騙情節作出判決,冒充公安局招搖撞騙的行為要加重處罰,判刑最少是一年以上。
招搖撞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招搖撞騙罪刑事處罰是怎樣規定的?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司法解釋是怎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首套房怎么界定
2020-12-07終結審查決定書適用情形
2020-11-20勞務分包資質標準的內容是怎樣的
2020-11-28勞動仲裁法律援助條件需要哪些
2021-02-17夫妻分居多長時間可以離婚
2021-02-14有孩子能否判定為事實婚姻
2020-11-12能不能打電話自首、電話通知到案是自首嗎
2021-02-19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需要什么條件
2021-03-10擔保范圍約定不明確
2020-11-13伯父贈與房產給侄兒怎么交稅
2021-02-23福利房和集資房有什么不同
2021-03-08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的九個事項
2020-12-23北京市勞動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
2021-01-03被辭退需要辦離職手續嗎
2021-03-10產品責任保險與產品質量保險的區別有哪些
2021-03-10保險合同的解除權如何體現
2021-03-08人身保險監管什么意思
2021-02-07人身保險合同中止后可以繼續嗎
2021-03-12車禍藥費花5萬保險賠多少錢
2021-02-25當機動車保險事故發生后應該怎么處理
202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