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武警招搖撞騙定什么罪?
冒充武警招搖撞騙一般是定招搖撞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根據刑法第279條的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應當立案。
本罪屬于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原則上就應當以犯罪論處,應當立案偵查。
二、刑事案件審理的相關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第一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有的時候可能因為對方當事人身穿武警制服,這就很容易使民眾或法人組織在第一時間放下原有的警惕心,這種狀況正是因為民眾對武警的信任。但是,一般情況下武警絕對不會向民眾提出任何索要金錢的這種請求,有這種行為就一定要注意對方的身份有可能是假的。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司法解釋是怎樣的?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嚴重嗎
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有哪些表現形式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共同犯罪的分類
2021-01-28村干部選舉新規定有哪些
2021-03-05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手續是什么
2020-11-08公司注銷商標是否無效
2020-11-12信用卡逾期被起訴流程
2021-01-09行政處罰多長時間下通知
2020-12-14工傷中侵權人應當怎樣賠償.
2020-11-22學生在學校被霸凌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20用人單位社保欠繳可以勞動調解嗎
2020-12-03勞動爭議調解的程序
2021-02-16人壽保險理賠有什么步驟,及需要準備的證據有哪些
2021-01-27團體意外險和個人意外險有什么區別
2021-03-14校方責任險賠付比例
2021-03-01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保險公司應怎樣賠償
2021-01-05保險合同的內容
2021-02-13保險案件中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司法實踐問題
2021-02-01無證駕駛保險公司是否有責
2021-03-05出事后保險公司要通話記錄做什么
2021-01-06誰有資格拆除違建
2021-02-09普寧拆遷人民防空警報設施和報廢警報器、控制終端等設備審批辦理(流程、材料、地點、費用、條件)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