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市場越來越火熱,由于二手房自身的特點和與一手房不同的交易方式,有很多購買二手房的朋友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忽略很多細節,有許多購買時應該考慮的因素往往被購買人忽視了。那么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下定時要明確議價期限。下定時要明確中介公司向賣方進行議價的期限,保證議價不成時及時拿回款項。與中介簽好居間協議后,要拿份協議原件。在中介議價成功后,應要求中介將賣方簽署的協議和賣方簽的定金收條轉交給自己。
二、注重實地調查。簽約前,買方應作些調查,首先到房屋實地考察,了解房屋的居住情況、相鄰關系、物業維修資金和物業收費等情況。其次,買方應至交易中心查詢該房屋的產權情況,有無抵押、租賃或被查封等。再次,到房屋所在派出所查明該房屋內戶口情況。最后,如需貸款還應事先向銀行咨詢貸款條件和可貸成數。
三、簽約前多查相關證件。比如身份證,房屋產權證等等,以確保賣方具有合法資格。同時,買方付款應與賣方履約掛起鉤來,比如簽約、交房、過戶等環節當賣方完成后再相應付款,并且約定賣方違約時買方可相應推遲付款的權利。最后,為保證資金安全,能采用資金監管。
四、付款后要收取收據。房款支付后,應由賣方出具收據。除非賣方明確授權,中介一般無權擅自收受房款。如約定部分房款支付用來償還銀行注銷現有抵押登記的,該筆資金一定要監管或者由買方支付至賣方的還貸賬戶并告知原有銀行直接劃撥,以避免賣方挪用導致無法過戶。
五、收房過戶要驗收。買方接收房屋時,應根據合同驗收設施設備的移交情況。在過戶前,盡量避免裝修房屋,以防過戶后發生糾紛使買賣復雜化。房屋過戶不僅包括產權過戶,還須注意水電煤話等他項過戶。如該屋內有戶口,要敦促賣方及時遷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疫情影響工資會正常發放嗎
2021-02-11兩高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0-11-29四川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糾紛處理和維權
2020-11-10離婚案律師費多少
2020-11-20董事可以兼任總經理嗎
2021-01-11哪些房產不能抵押,抵押房產怎么進行
2020-12-09行政處罰法立案后多長時間處理
2021-03-16協議離婚未成的離婚協議生效嗎
2020-11-15存單質押孳息處理方式有哪些
2021-02-18政府政策可以構成情勢變更嗎
2021-03-13離異后的人對財產有無繼承權
2021-01-03土地糾紛主體責任是什么
2020-11-27公司勞務合同應該注意什么
2020-11-28實踐中 如何認定勞動關系解除的時間
2021-02-18銀行不按勞務合同履行工作怎么辦
2021-02-28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3-26英國對保險經紀人的管理問題有哪些
2021-02-02淺析國際旅游島背景下有關農用承包地制度
2021-02-06無事故現場怎么理賠
2021-02-17保險法爭議是指哪方面
20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