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的區別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而準備工具或者為犯罪制造條件,舉個例子甲為了殺人而去買刀等犯罪工具,或者到某個地點蹲守等候乙的出現,這就是指的犯罪預備。而犯-意表示是指行為人表達一個犯罪的意圖,比如說甲一直揚言要殺乙,但是他卻一直沒有去行動,這就是犯-意表示。?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最大的區別是犯罪預備構成犯罪,而犯-意表示不構成犯罪。因為刑罰處罰的是行為而不是人的思想。
其特征是:一是表示人具有真實的犯罪意圖;二是表示人用口頭、書面、手勢或者其他可以使人知曉的方法向他人表露犯罪意圖;三是犯-意表示是犯-意的單純流露,不能為犯罪制造條件。
如果行為人流露出某種犯罪的意思,比如說我恨某某人,我真想把他給殺了,或者說現在這個社會是人不發橫財不富,馬不食夜草不肥,說出了自己將來也想當江洋大盜之類的話,但是沒有任何行動,僅僅是一種犯罪意思的表露,這本身不是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預備。因為刑法只有懲罰行為的情況,如果連準備行為都沒有是不能懲罰的。
但是,一方面要注意,雖然犯罪意思是通過言語、文字的形式流露出來,但是這種流露如果是為了實施某一個犯罪的,這種語言的表示或是文字的表示,實際上就成了為實施某種犯罪而采取的手段,就是一個預備行為,而僅僅是犯-意流露的問題。比如,某人對他人發出威脅,你給我錢,你不給我錢,我就把你的家給炸了,把你的孩子給綁架了。這種情況看起來好像也是語言方式表示的,但是這種語言不是單純的犯-意流露,而是一個敲詐勒索的威脅行為(通過威脅,敲詐勒索),并且還是一個犯罪的實行行為。
另一方面要注意,沒有實際的準備行為,僅僅有犯-意流露的這不能算是犯罪;同時還要注意,行為人通過語言文字表示出來的東西并非都是犯-意的流露,有可能本身就是一個犯罪行為,在這種場合,就應該認為是犯罪。
綜合上述,小編整理有關犯罪預備與犯-意表示有哪些不同的相關內容。由此可見,犯-意表示并沒有為實行犯罪起促進作用,只是單純流露犯-意的行為,或者說是一種思想活動,這種思想活動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絲毫沒有構成現實的威脅。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更多問題,律霸網提供專業法律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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