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劃撥為辦土地使用權證是否需要交出讓金?
1、需要,假如所購買的房屋用地屬劃撥性質的,需繳納按評估價40%出讓金,評估費、測繪費、登記費按不同的用地面積收取。交易服務費600元、證書費20元,印花稅票5元。
營業稅5.4%,契稅3%,增值稅1%屬財稅部門收取部分。
2、如果你所購買的房屋用地屬出讓性質的,則除出讓金部分不用繳交外,其他收費同上。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6、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7、批準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二、哪些土地屬于劃撥性質的?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特點是什么?
1、行政行為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p>
2、無償性
劃撥土地使用權直接由政府的批準行為產生,在交納征用補償安置費后即可取得土地使用權,不需要向國家交納出讓金和簽訂任何合同。只是需要進行登記以確定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并表明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
3、無期限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2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蓖恋厥褂脵嗍怯衅谙薜?,住房用地70年,到期后有償使用。
政府的劃撥用地肯定也是能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如果是行政單位的用地,行政單位在辦土地使用權證的時候肯定就不需要交出讓金了,這里需要交出讓金的還是針對普通民眾的。因為普通民眾根本就不可能可以無償性地使用國有土地資源,補交了出讓金以后,等同于就是以出讓的方式取得了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證遺失
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屆滿后怎樣處理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交納的稅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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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楊勇軍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山東統河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原濟南軍區空軍法律顧問處主任、司法辦主任,空軍優秀律師,中共黨員,曾任濟南軍區空軍法律顧問處主任、濟南軍區空軍政治部司法辦主任,擔任多個機關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多次參與重大建設項目合同審查,在軍隊期間每年帶領法律骨干深入基層部隊開展法制教育,本人多次被空軍表彰為“優秀律師”,多次被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評為優秀律師,所領導的法律顧問處多次被空軍評為“先進法律顧問處”。已有十多年執業經歷,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法律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曾在中國軍法、山東法制報、法制與社會、天涯論壇、今日頭條等多家報刊網絡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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