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速結冰發生車禍責任如何認定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過錯責任認定主要針對的是機動車,但是在量化分10分
那一項中,第一條便是與行人和非機動車有關,內容是“行人、非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發生事故,將被認定為10分”。這條過錯責任認定標準的出臺更加明確行人、非機動車嚴禁駛入高速公路的原則,一旦進入且發生交通事故,有可能將承擔較重責任。
6種情形認定
過錯責任為10分
行人、非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的;攔截行駛車輛的;機動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機動車在匝道、加速車道或減速車道上超車的;試車或學習駕駛機動車的;機動車未與同車道前車保持規定距離的。
15種情形認定
過錯責任為6分
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鉸接式客車、全掛拖斗車及其他設計最高時速低于七十公里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超過規定速度行駛的;從機動車匝道駛入,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內機動車正常行駛的;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違反規定行駛的;機動車夜間發生故障未按規定使用燈光、擴大示警距離、及時報警,未將車輛移至緊急停車帶停放的;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乘車人下車未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或應急停車道內的;機動車低于六十公里時速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載人及駕駛二輪摩托車載人的;機動車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時,未注意警示標志,減速行駛的;機動車行駛中發生故障,有條件將車移至安全地帶而未移至,或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或警告標志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占用車行道停車的;機動車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在路肩上行駛的;機動車未保障安全行駛的;夜間因道路出現坍塌、坑槽、水毀、隆起及道路上障礙物未及時清除的;夜間施工路段安全設施不齊全的。
3種情形認定
過錯責任為3分
因道路設施不完備,高速公路護網破損,致使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的;白天道路出現坍塌、坑槽、水毀、隆起未及時修復或道路上障礙物未及時清除的;白天施工路段安全設施不齊全的。
二、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該這樣處置發生事故后,首先要打開汽車雙閃燈,如果事故車輛無法繼續行駛,要在來車方向設置警示標志,白天距來車方向150米外示警,放置發光或者反光三角警告標志等,有條件的每間隔30米設置1個;夜間或遇雨、雪、霧等能見度低于500米天氣時,在距離來車方向500米至1000米放置發光或反光三角警告標志等,有條件的每間隔20米設置1個。人員要撤到高速公路護欄外安全位置。
如果車輛可以繼續行駛的,要迅速把車輛駛離主車道,或開到下一個高速收費站,等待路政、交警過來處理。等處置完成后,撥打96266等報警,把事故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車輛受損情況告知交警指揮中心,同時報保險公司,然后耐心等待救援、路政、交警處理,避免與對方沖突。
另外,過路司機切不可為看清事故而低速行駛,這樣極易造成追尾事故,更不可逗留拍照。由于事故造成堵車時,排隊司機也不可占用應急車道,而應依次停放車輛。如果占用應急車道,將會造成救護車、施救車輛等無法進入事故現場。
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安機關應當在事故發生后多久出具事故認定書
2021-03-01法院什么情況下駁回原告的起訴
2021-01-05已懷孕的女職工,自行離開有毒工作崗位被解聘,怎么辦?
2020-11-11調崗降薪離職補償金怎么算
2020-11-182020勞動法律關于勞動力外包是怎樣規定的,與派譴的區別
2021-03-23合同爭議是否應該先仲裁再訴訟
2020-11-24母親改嫁女兒未改姓死亡保險金應怎樣給付
2020-11-19人壽保險怎么買,在購買中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04投資型保險的費用及給付型態
2020-11-30海上運輸保險的承保范圍
2020-11-16人身保險合同常見糾紛剖析
2020-11-09借車撞人全責 一方鑒定定案
2021-02-10保險公司承擔給付責任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件
2020-11-30保險證等不等于保險憑證
2021-03-15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后客戶如何辦理索賠
2021-01-04201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修改草案都有哪些增改
2021-03-03保險法定受益人具體是指哪些人員
2020-12-19車被別人砸了保險公司賠嗎
2021-01-11掛靠車輛如何投保
2021-03-18我國現有的幾種住房保險形式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