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廠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公司廠房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1、凡與省市規劃國土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另外加油站、加氣站用地為二十年,現在的工業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
3、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廠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辦
廠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準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國家也可征用,但應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公司廠房土地使用年限過期后可以向國家申請續期使用,要在到期前一年申請,如果國家要根據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則不能續期申請,國家沒有批準續期的或者使用證沒有申請續期的,土地就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年限沒有到期,國家可以正常征用,但是要根據剩余使用年限給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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