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強制收回,除非是已經到期了對方還是不搬的,或者是用房子干了嚴重違反合同的事情。
租賃對承租人的有利之處
租賃業務的蓬勃發展,說明了租賃比擁有某項財產更為有利。對承租人而言,租賃具有以下優點:
(1)租賃開辟了新的融資渠道,對廣大中小企業而言具有特殊意義。承租人可以借助租賃保留銀行貸款額度和緊缺的現金資源,增強企業營運資金的靈活運用能力。
(2)可以按固定利率進行全額融資。租賃不要求承租人立即支付現金,有助于緩解處于發展期的新企業資金緊張問題;此外,租金固定,有助于防止資金成本的增加,避免通貨膨脹風險;租金固定便于計算投資報酬率,有助于承租人快速完成投資決策。
(3)靈活性。租賃協議限制條款較少,租賃方式靈活。富有創造精神的出租人可以結合承租人的特殊需要簽訂租賃協議。例如,可以約定等到設備開始運轉。具有生產能力之后才開始支付租金,而且還可以不要求以取得的新設備向主要貸款人作抵押,承租人可以避免再去簽訂成本昂貴的再貸款協議。
(4)有助于加速機器設備更新。對于設備淘汰更新快的企業而言,租賃為機器設備快速升級創造了便利條件。在多數情況下,承租人把殘值風險轉移給了出租人,減少了設備因過時而陳舊的風險。
(5)租賃資格審核程序簡便,申請批準速度快,有助于承租人把握商機。
(6)有利于修飾財務報表。采用經營租賃時,租金作為營業費用處理,避免為購置設備而增加大筆負債,可以有效地防止資產負債率上升。
(7)不用增加資本去購置設備,有利于保持股權分布的穩定性。
特征
1.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即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互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將能夠發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現于外部的行為)。
2.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須達成協議,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3.合同系以發生、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為目的。
4.合同是當事人在符合法律規范要求條件下而達成的協議,故應為合法行為。
合同一經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就發生了權利、義務關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消滅。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若還有集體的問題,你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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