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南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長時間?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限定條件
首先,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行政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進入轉讓市場,但在進入前,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換為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方可進入轉讓市場。
其次,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符合出讓合同或法律規定的轉讓條件。《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9條規定,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轉讓房地產,應當符合: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另外,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三、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流程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股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筑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制宗地圖。
(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注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戶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年限的時間長短問題這不是各省份有權利去單獨制定的,所以海南省政府具體也是在踐行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例而已,把土地使用的年限從40年到70年不等進行了劃分,問題的關鍵在于土地使用年限就算是到期了,可能民眾自己不去辦理續期申請實質權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土地使用證如何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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