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眾斗毆罪的無罪辯護的要點有哪些?
(一)要善于準確歸納并找出辯護的法定理由。
1、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在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可作“無罪辯護”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情形大致有三種:
(1)刑法不認為犯罪的。
(2)刑法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的。
(3)刑法不予追究的。
2、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辯護的法定理由。
3、罪輕辯護的法定理由。
4、注重抗辯從重處罰的理由。
(二)不要忽視對被告有利的酌定情節(jié)
1、性質(zhì)上的酌定情節(jié)。從法理上講,相對于直接故意的間接故意,相對于積極作為的消極不作為,都是司法實踐中經(jīng)常考慮的從輕處罰酌定情節(jié)
2、主觀惡性程度的酌定情節(jié)。民事糾紛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對于偶發(fā)的刑事犯罪,突發(fā)性犯罪相對于預謀性犯罪,出于義憤的犯罪相對于無緣無故的犯罪,處罰都輕重有別。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贓而形成的酌定情節(jié)。
4、犯罪次數(shù)上的酌定情節(jié)。相對于慣犯的偶犯,相對于累犯的初犯,都是從輕處罰的酌定情節(jié)。
5、實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節(jié)。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節(jié)。我國黽未實施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慮上級法院和本院對同類案件的量刑,還要考慮同案各被告如何拉開檔次的問題。
二、沒有聚眾行為的無罪辯護
1、一方只有一人的――當然的非聚眾斗毆罪
如果斗毆雙方,一方為四人以上(遼寧省的規(guī)定,聚眾斗毆雙方人數(shù)達到五人以上的,才予以追訴)、構(gòu)成聚眾斗毆罪;而另一方只有一人,這一人無論有無互毆故意,因不存在聚眾行為,未涉嫌聚眾斗毆罪,司法實踐中也不會對其有聚眾斗毆罪的指控。
2、一方有兩人以上、但沒有聚眾行為的――有難度的無罪辯護
如果斗毆雙方,一方為三人以上、構(gòu)成聚眾斗毆罪;另一方為二人,若二人沒有聚眾行為的,雖有互毆故意,也可以做無罪辯護,但很有難度――如何證明此二人沒有聚眾?
需要全面、細致審查、判斷、運用全案證據(jù)間的印證與矛盾關(guān)系,分析二人之間的具體意思聯(lián)絡,尤其是具體的言語表達、工具的運用等等。
綜合上面所說的,聚眾斗毆就是屬于為了報復他人而進行結(jié)伴去侵犯他人的權(quán)益,對于這種行為如果要做無罪的辯護,就需要有合理的觀點來說服執(zhí)法人員,同時還要確保這起案件的性質(zhì)對于受害者來說是沒有多大的傷害,所以,在辯護的時候就要按照案件的實情來進行辯護。
聚眾斗毆罪的定罪標準是什么?
聚眾斗毆罪屬于怎樣的犯罪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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