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損害賠償案的辯護詞應該怎么寫?
(一)標題??蓪憽瓣P于×××(人)××××案的辯護詞”。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師)。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為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表意見;認罪態度主要是根據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五)寫明辯護人姓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二、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規定,下列人員犯罪的,應當或者可以從輕處罰:
1、應當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4)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6)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可以從輕處罰的人員:
(1)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6)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7)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如果人身損害行為不構成犯罪,是單獨的針對民事賠償,這一部分存在著糾紛,那代理人向民事法院提供的應該是答辯狀。這時候所謂的答辯狀,主要就是用來反駁原告提出來的索賠標準不符合實際情況,而不能無憑無證的讓法院判定少賠一些。
人身損害鑒定標準
人身損害司法鑒定費用由誰承擔
人身損害賠償傷殘鑒定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手房買賣步驟是什么
2021-01-26民法典規定的維修基金有途有哪些
2020-12-29企業違法法律顧問有責任嗎
2021-01-19新公司法關于股權轉讓的規定
2021-03-05專利證書可以抵押貸款嗎
2021-03-01個人還不起債務怎么辦
2020-12-27交通肇事罪一般判幾年
2021-01-07撫恤金就是工亡賠償嗎
2020-11-15網購電腦賬戶激活了還能退嗎
2021-02-28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應該怎么辦
2021-01-25登記房屋產權手續是怎樣的
2020-12-20辭退福利算工資嗎
2021-01-12保險合同的訂立—保險合同的生效
2021-02-27無證駕駛致人傷亡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0-11-10不愿報警車險拒賠怎么辦
2021-02-21車輛索賠須注意免賠率
2020-11-15如何認定保險責任
2020-12-09企業內部承包合同會不會受勞動法調整呢
2020-12-09農村實行土地流轉能給農民帶來哪些好處
2021-02-03拆遷維權訴訟時效是幾年
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