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的商品房是建在城鎮土地上的,開發商手中有一個大土地證,業主買到商品房,會辦好屬于自己的土地證。人們準備將房子出售的,要準備好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這兩個證是關于房子很重要的資料,那么,房子土地使用權證丟了怎么辦?下面我們聽聽小編的分析。
一、房子土地使用權證丟了怎么辦?
土地使用證丟失到當地土地主管部門(土地局)登記掛失,然后拿著給你的材料去登報,再拿著報紙回土地局就可以補辦土地證了。不補辦雖有影響,但不是很大,因為土地部門有相應的土地登記卡作為依據的。但最好是辦一下,比較穩妥。
房產證丟失后可以補辦。房產證丟失后,應先向房地產登記機關報失。登記機關核實有關情況后,房主到所在居委會開具證明信,然后帶齊戶口簿、身份證及其他相關材料即可辦理房產證掛失手續,房管部門會向房主提供遺失房屋的房產證聲明。房主再持聲明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報紙上刊登遺失聲明。該聲明見報后,若無人提出異議,房主可持身份證、聲明書原件、刊登聲明的報紙原件及其他相關材料,到房管部門填寫《補辦房產證申請表》辦理房地產補發公告,房主再持補發公告到指定報紙上刊登補發公告通知,該通知見報后自補發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無異議,將由房管部門補發新的房產證。
二、房屋土地使用證變更需要什么材料?
1、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于辦理土地登記的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2、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托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復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致;)
3、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4、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復印件(驗原件);
5、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綜上所述,土地證和房產證是證實商品房權屬的重要資料,房子土地使用權證丟了的話,人們應該及時補辦,帶上相關材料,到當地的報社做遺失聲明,然后到國土局辦土地使用證。材料齊全的話,國土局會出具新的土地證,如果房產證丟了,更應該及時補辦,否則面臨房屋權屬不清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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