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行為可以分為哪些
1、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這是根據共同犯罪是否能夠依據法律的規定任意形成而對共同犯罪形式所作出的劃分。
任意共同犯罪,簡稱任意共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可以由一個人單獨實施的犯罪,當二人以上共同實施時,所構成的共同犯罪。其特點是:刑法對犯罪主體的人數沒有限制。如果二人共同實施,則成立共同犯罪。
2、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和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
這是根據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時間而對共同犯罪形式作出的劃分。
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簡稱事前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著手實行犯罪前形成。這種形式的共同犯罪在司法實踐甚為常見。
3、簡單共同犯罪和復雜共同犯罪
這是根據共同犯罪人之間是否有分工所劃分的共同犯罪形式。
簡單共同犯罪,簡稱共同正犯(共同實行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具體規定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行為。也即在簡單共同犯罪中,只有實行犯,而沒有教唆犯、組織犯和幫助犯。例如:甲、乙各向丙刺一刀將丙殺死。
復雜共同犯罪,簡稱復雜共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間存在著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這種分工具體表現為:組織犯對整個犯罪活動予以組織策劃、指揮領導;教唆犯使他人產生犯罪意圖,并不實施犯罪實行行為;實行犯直接實施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幫助犯對犯罪的實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后的不法狀態,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幫助。
4、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這是依據共同犯罪有無組織形式而對共同犯罪形式進行的劃分。
一般共同犯罪,簡稱一般共犯,又稱非集團性共犯,指沒有特殊組織形式的共同犯罪。其特點是:共同犯罪人為實施某種犯罪則臨時結合,一旦犯罪完成,這種結合便不復存在,一般共同犯罪,既可以是事前通謀的共同犯罪,也可以是事前無通謀的共同犯罪,既可以是簡單共同犯罪,也可以是復雜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簡稱特殊共犯,亦稱有組織的共同犯罪,通稱為犯罪集團。犯罪集團,是指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據此,犯罪集團成立,必須具有如下條件:(1)犯罪主體必須是三人以上。(2)犯罪組織成立的目的便在于實施犯罪。(3)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組織具有相當的穩定性。(4)犯罪分子之間相互糾合體現出一定的組織性。
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在我國,共同犯罪的分類主要有四種,即上文中介紹到的內容,各位可以具體了解。共同犯罪中涉及到的犯罪人員較多,此時需要作出嚴格的區分,認定主犯、從犯、脅從犯,根據身份的不同才能作出準確的處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霸網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拆遷公司是政府部門嗎
2020-12-27工傷認定期限一般是多少天
2021-01-31臨時工合同到期不讓走怎么辦
2020-11-15怎樣申請暫停行政處罰決定
2020-12-26我國關于遺產繼承稅的規定是怎樣的
2020-11-12法院如何認定受脅迫的婚姻
2021-02-11交通事故私了保險公司怎么陪
2021-03-22香港人和內地人結婚手續
2020-12-22強制執行的房產能否解押
2020-12-05單位未蓋章的競業限制協議效力
2021-03-09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賠償
2020-11-18非試用期員工裁員補償標準
2021-02-19人身保險適用補償原則應該如何運用
2020-12-12責任保險和解制度的重構
2020-12-05駕車撞人逃逸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
2020-11-16辦照期間肇事,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0-11-08車主變更保險合同未改 保險公司不能免責
2020-12-19外資保險公司可以經營的保險業務是什么
2020-12-27肇事者醉酒保險公司咋賠
2021-01-13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書是補償一套房產嗎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