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1、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4、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這里所說"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逃逸導致事故現場遭到破壞,使交管部門對事故責任難以認定,首先推定其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若其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才可減輕其責任,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舉證責任。
交通肇事罪立案時間怎么定
交通肇事罪立案時間:按照公安機關處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交通在接到報案對現場進行勘查時屬于受案。交警通過對現場勘查、初步調查后,認為構成刑事案件,制作立案決定書報請主管領導批準后,為立案。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27號)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時,應當制作受案登記表,并出具回執。
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對肇事逃逸者的處罰分為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兩類,構成犯罪的除了判刑,駕駛證也會被吊銷。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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