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人的分類標準
各國立法對共同犯罪人的分類可謂五花八門,但從采用的分類標準上看,卻不外乎兩種:
1、分工分類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或行為的形式進行分類。分為:
(1)正犯(2)教唆犯(3)幫助犯(4)組織犯
2、作用分類法: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進行分類。分為:
(1)主犯(2)從犯(3)脅從犯
這兩種分類方式應當說各有利弊。分工分類法能夠客觀地反映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實際分工及其聯系形式,可以很好地解決對共同犯罪人的定性問題。但是對共同犯罪人予以分類的目的是為了正確確定各共同犯罪人刑事責任的大小,而刑事責任大小取決于各共同犯罪人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大小,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大小取決于其行為在侵害法益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工分類法不能充分的揭示各工作犯罪人在共同侵犯某種法益的活動中所其的作用,難以很好地解決對共同犯罪人的量刑問題。因此,從純粹采用分工分類法的國外立法例來看,對于“教唆犯”只能規定“依正犯處罰”,無法體現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實際作用大小,對刑罰輕重的影響。
作用分類法則正好相反,它雖然有助于解決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責任問題,但在表明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及彼此聯系上,卻顯示出一定的局限性,即不能準確地說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行為的法律性質,從而對其準確定罪。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者提出勞動仲裁對方反訴是什么流程
2020-12-10質疑產品質量誰舉證
2021-01-22交通事故打官司流程
2021-03-21重慶公交車墜江涉及哪些罪名
2021-03-14格式合同條款指的是什么
2021-02-14股權擔保合同怎么寫
2021-03-16耕地是否可以簽訂租賃合同
2020-12-22工傷待遇未解決勞動關系是否存續
2021-03-10什么叫傷殘津貼,傷殘津貼應該如何計算
2021-01-08試用期轉正工作總結范本
2021-03-17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重點突出調解作用
2021-03-13投資型保險購買注意事項
2021-01-28搶救傷者非醫保用藥費用商業險公司是否應予理賠
2021-03-11去瑞士旅游買保險需要什么手續
2021-01-15人身保險合同的特別規定是什么
2021-02-15沒給員工交保險是民事糾紛嗎
2021-03-08快速理賠定損金額不夠怎么辦,流程怎么走
2020-12-01保險合同的復效的意思是什么
2020-12-10在哪些情況下保險責任可以免除
2021-01-22免賠額與不計免賠是什么意思,不買不計免賠的情況
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