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是否可以取保候審
社會學家張*寧認為,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動投案的過程實際上是一個理念的變化,是交通肇事人員愿意接受法律的懲罰以及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悔過的過程,法律應當寬恕。她說:“如果交通肇事逃逸人員一直不歸案,對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也是不利的,適當的放寬,也是對交通肇事人員的一種寬恕。”
現在,偶爾會在路邊看見一些打著條幅的受害者家屬來尋找目擊證人,張*寧認為這也是對社會治安極其不利的。“交通肇事與其他犯罪不太一樣的是,他沒有犯罪的主觀故意,所以肇事后就很容易產生恐慌和懼怕的心理,也就很容易會產生逃跑的念頭,這是一種應激反應。對于會給一些酒駕者或者‘頂包’者一些縱容犯罪的弊端,這就還需要法律法規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了。”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適用的對象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實行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往往是會讓責任人因此而受到處罰加重的判決,但若是及時自首,仍然可以受到法院的從輕處理。如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到律霸網在線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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