姘居和事實婚姻有什么不同
事實婚姻
所謂事實婚姻,就是男女雙方的一切條件都符合婚姻法的規定,但未經合法的婚姻登記而結婚,并以夫妻關系為目的公開同居,又為群眾所公認為夫妻的婚姻。
雖然事實婚姻是違法的,屬于非法同居,但它是以夫妻長期共同生活為目的的,并且得到群眾的公認。對此,應對他們進行法制宣傳和教育,認真學習婚姻法。如果雙方同意繼續共同生活并符合婚姻法的規定,可讓他們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得到法律承認和保護;如果雙方不愿再共同生活下去,其子女的撫養及財產等問題雙方協商,不受法律保護。
姘居
姘居是指隱蔽或公開、半公開地在一起過兩性生活,彼此沒有做夫妻組成家庭的長遠打算,隨時可以拆散分手。雖然時間有長有短,但其目的不是為長期共同生活。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應進行批評教育,直至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事實婚姻與姘居不是一回事,其目的不同,產生的社會后果也不同,應區別處理。
姘居和事實婚姻本質上是不一樣的,希望大家不要將姘居和事實婚姻聯系或是將它們劃分為同一種的內容,兩者要求不一樣。如果你對姘居和事實婚姻區別內容不太清楚或遇到了姘居情況要解決,建議你可以點擊在線律霸網咨詢系統直接詢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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