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封建迷信掉包竊取財物構成何種犯罪
構成盜竊罪。
盜竊罪和詐騙罪的區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構成詐騙罪的關鍵在于受害人基于行為人的欺詐產生了錯誤的認識,從而實施了處分財產的行為。盜竊罪則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盜竊罪的特點是,行為人以自以為不為人知的方式取得財物,具有秘密性。
兩罪的區別,主要是犯罪行為的客觀特征不同,即行為人是采取秘密竊取的方式取得財物,還是采用欺騙手法使財物控制者受騙產生處分其財物的意思和行為。
詐騙罪的構成,必須以行為人通過實施騙術使財物控制者受騙上當,自愿交出財物從而使行為人實質占有該財物。如果行為人實施騙術后只是短暫或形式上占有財物,要實質上占有該財物必然要采用其他方式或手段,則構成他罪而非詐騙罪。認定財物控制者是否因受騙將財物交給行為人實質占有,不能簡單地只憑形式上的交付或將財物置于某種空間來判斷,而要根據社會的一般觀念并結合財物控制者內心想法衡量。即在當時的情況下,社會的一般觀念是否認為受騙人已經將財產轉移給行為人進行事實上的有效支配或控制,同時考慮受騙人是否具有將財產轉移給行為人進行有效支配或控制的意思。如果行為人實施欺騙手段暫時占有或控制了財物,但財物控制者沒有將財物給予行為人進行有效處分,并未失去對財物的有效控制,仍實質上占有著財物,行為人秘密竊取將財物據為己有的行為,就構成盜竊罪。
綜合上面的介紹,利用封建迷信掉包竊取財物行為屬于盜竊。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利用封建迷信掉包竊取財物有什么后果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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