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調查是什么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了犯罪行為。未滿14周歲的人實施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不認為是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有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行為,才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在14歲以前和14至16歲期間都實施了上述行為,那么只對14至16歲期間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14歲以前的行為不是犯罪,不能一并作為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都構成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滿16周歲前后都實施了上一個問題所說的犯罪行為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那么只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滿16歲以后的行為的刑事責任,對16歲以前的行為不作為犯罪一并追究。
全面調查的原則
全面調查原則是指司法人員在處理未成年人案件時,不能僅從處罰的目的出發,滿足于對案件事實和證據的調查。還要基于教育、挽救的目的,對未成年人的的生理、心理狀況及其生活環境進行全面的調查,必要時還要進行醫療檢查和心理學、精神病學判斷。
全面調查原則要貫穿刑事訴訟的始終,而不限于法庭調查。貫徹全面調查原則,可以全面把握未成的人生活、成長環境,了解其人格、素質等情況,查明犯罪的原因和條件。這不但有利于正確處理案件,而且對選擇正確的方法和途徑對其進行教育、改造也是很有必要的。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未成年犯罪了是不會受到嚴厲處罰的,基本上都是屬于教育為主處罰為輔,未成年保護法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權益,但是也在另一方面滋生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氣焰,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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