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實交代犯罪事實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犯罪分子依法不成立自首,但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1)辦案機關掌握部分犯罪事實,犯罪分子交代了同種其他犯罪事實的;
(2)辦案機關掌握的證據不充分,犯罪分子如實交代有助于收集定案證據的。
犯罪分子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當從輕處罰:
(1)辦案機關僅掌握小部分犯罪事實,犯罪分子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種犯罪事實的;
(2)如實交代對于定案證據的收集有重要作用的。
關于贓款贓物追繳等情形的處理
貪污案件中贓款贓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繳的,一般應當考慮從輕處罰。
受賄案件中贓款贓物全部或者大部分追繳的,視具體情況可以酌定從輕處罰。
犯罪分子及其親友主動退贓或者在辦案機關追繳贓款贓物過程中積極配合的,在量刑時應當與辦案機關查辦案件過程中依職權追繳贓款贓物的有所區別。
職務犯罪案件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親友自行挽回的經濟損失,司法機關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挽回的經濟損失,或者因客觀原因減少的經濟損失,不予扣減,但可以作為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
如何依據犯罪事實量刑
量刑必須以刑法為準繩,是指人民法院在認定犯罪事實的基礎上,必須按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對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什么刑、判刑輕重以及如何執行刑罰作出判處。依法量刑,是社會主義法制原則的必然要求,也是罪刑法定這一基本的刑法原則在量刑中的體現。量刑以刑法為準繩,主要是遵守以下規定:
1、刑法總則中關于刑罰原則、制度、方法及其適用條件的一般規定。如對預備犯、中止犯、未成年犯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從犯、教唆犯、脅從犯的處罰原則;有關自首、立功、累犯、緩刑、數罪并罰等制度;有關從重、從輕、減輕以及免除刑罰處罰的規定。
2、刑法分則中有關各種具體犯罪的法定刑及其量刑幅度的具體規定。
犯罪事實
(1)客觀存在的決定、影響犯罪的各種情況。前者指刑事法律規定的構成某種犯罪必須具備的主、客觀諸要件,這是最基本的犯罪事實。后者指前者和其他與犯罪構成密切相關、直接影響犯罪危害程度的一切事實。包括犯罪的性質、犯罪的情節、犯罪對社會危害的程度,以及是一罪還是數罪、是單獨犯罪還是共同犯罪等。犯罪事實是定罪和量刑的客觀基礎。沒有犯罪事實,就不能定罪判刑;犯罪事實不清,定罪必然失誤,量刑也必然不當。
(2)與對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的指控有關的事實。它包括:犯罪行為已經發生;犯罪行為是被告人所實施;犯罪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被告人已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被告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罪過;被告人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沒有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具有法定量刑情節等。上述犯罪事實是被告人受到刑事追訴的原因,也是刑事訴訟證明的主要對象。
綜合上述的回答我們可以清楚知道,如實交代犯罪事實認定標準是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認定,而且根據相關情節進行相應的處罰。對于犯罪事實的認定要根據相關情節來判定。如果您還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請咨詢律霸網的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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