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條第二、三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精神,制定了《關于快速處理交通事故的通告》。
《通告》第二條規定:“本通告所稱的快速處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圍內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簡易程序處理或者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僅造成車物損失或者人體傷情輕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簡易程序處理。
機動車之間僅造成車輛損失且車輛尚能行駛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條中第三十四(非司機)、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單方事故)項情形的,不適用自行協商處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律師能否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1-01-09強拆是合法的還是違法的
2020-12-05婚前貸款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2021-03-08不寫離婚協議能離婚嗎
2020-12-31侵權責任糾紛能否申請支付令
2020-11-27末位淘汰制度解雇員工是否可行
2021-02-02人身保險合同解除有什么規定
2020-11-26全車盜搶險保險公司免責的情形
2020-11-23財險理賠計入什么科目
2021-02-05投保當日撞車,保險公司稱合同未生效拒賠生效方式應按投保人意愿
2020-11-24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年限是多久
2021-02-12城鎮土地轉讓是什么
2021-03-11土地轉讓手續
2021-03-08公司拆遷補償費要交多少稅
2021-01-03房屋拆遷工作的申請流程
2021-02-05企業房產拆遷置換的補償方式都有哪些
2020-12-12拆遷凍結的期限
2020-12-17舊城改造安置區初定 開發商介入減財政壓力
2020-11-12借力舊城改造 新鴻基強勢把握市中心話語權
2020-11-29征地拆遷信息公開應該向哪個部門申請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