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處罰: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謂“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釋》第3條規(guī)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guī)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里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xiàn)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xiàn)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y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解釋》第4條規(guī)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態(tài)度應限于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犯罪,為保持犯罪構成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tài)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guī)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xiàn)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guī)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概念:
所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主觀上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的追究。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情形:
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責任而駛離現(xiàn)場、報案后不履行現(xiàn)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xiàn)場后又返回等8種情況將被認定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1.明知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xiàn)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沒有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xiàn)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xiàn)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xiàn)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y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y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y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lián)系方式后離開醫(y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xiàn)場且不承認曾發(fā)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其應知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xié)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xié)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是強行離開現(xiàn)場的。
以上八種行為可以認定為交通事故逃逸行為,并在一些情況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責任。
律霸網小編在此提醒大家: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時處理,搶救受傷者,切勿因怕?lián)韶熑味厥绿右荨?/p>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股權轉讓需要所有股東簽字嗎
2020-12-16公司重組上市有代持股是否合法
2021-03-18留置輔警看護合法嗎
2020-11-22發(fā)生車禍后保險理賠的順序怎樣
2021-01-07未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有什么補償
2021-01-25簽訂婚姻財產協(xié)議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1-13代位繼承的定義
2021-02-13反家暴法規(guī)定:哪些行為算家暴
2020-12-10辭退后還能辦病退嗎
2021-02-08五級傷殘待遇怎么樣
2021-03-03母子公司間派遣員工,員工不同意怎么辦
2020-11-08簽定家庭財產兩全保險合同需注意事項
2021-03-13被保險人精神失常自殺,保險公司能否免責
2021-02-17道路交通事故認定與保險合同條款解釋發(fā)生沖突應如何解決
2021-01-16保險合同為什么會終止
2020-12-01建筑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2020-12-29伍某訴某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1-02-16從一起賠案看保險公估的幾個法律問題
2021-03-16大理洱源發(fā)生地震,地震保險是否可理賠
2021-02-21實際修車費用高于評估費用,保險公司應按哪個賠償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