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出去的房子能抵押嗎
出租人可以將出租的房屋進行抵押,租賃不影響抵押權人實現其優先受償權。同時,抵押權的實現亦不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也就是說,租賃合同的效力及于買受人。租賃關系直接針對的是房屋使用、收益的權利,而抵押權針對的是房屋的交換價值,二者并無本質沖突,出租人可以對房屋行使充分的處分權。抵押權人對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該風險由其自行承擔,抵押權人不能以該權利對抗承租權。抵押權實現后,也不影響租賃合同的履行。為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后,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未經登記的租賃合同,當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化時,承租人不能以“買賣不破租賃為由”向新的房屋權利人要求租賃合同繼續履行。但是,承租人有證據證明新的房屋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租賃事實的除外。
房子抵押后還能出租嗎
1、房屋租賃在前,抵押在后,抵押不破租賃:即抵押權人主張房屋抵押權時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享有繼續租賃該房屋的權利。
2、若抵押在先,租賃房屋在后,則房東有義務如實告知承租人該租賃房屋已抵押的事實。房東若已盡如實告知義務,則實現抵押權可以破租賃,即抵押權人在實現抵押權過程中可以主張解除房東和承租人的租賃關系;若房東未盡如實告知義務,則在實現抵押權過程中,因抵押權人主張解除租賃關系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承租人可以向房東追償。
由此可見,我們在進行租房的時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是否已經進行抵押,這對于承租者來說是很重要的一點。需要分析房屋是出租在前,還是抵押在前,否則就會產生一定的糾紛。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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