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為涉嫌網絡造謠犯罪
(一)以下造謠涉嫌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罪:
1、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
2、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的;
3、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情節惡劣的。
以下情形認定為造謠情節嚴重:
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二)以下造謠涉嫌尋釁滋事罪:
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情形以及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情形。
以下造謠涉嫌敲詐勒索罪:
以在信息網絡上發布、刪除等方式處理網絡信息為由,威脅、要挾他人,索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實施上述行為的。
(三)以下造謠涉嫌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哪些行為涉嫌網絡造謠犯罪”問題進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收費標準
2020-12-05孩子在學校受傷的學校擔責還是老師擔責
2020-12-01商標侵權案件是否要追根溯源
2020-12-24哪些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2020-11-20法院起訴離婚的程序有哪些
2021-01-19父贈與繼子房產兒子有權反對嗎
2021-01-25離婚賠償金怎么計算
2020-12-17雇傭關系能認定工傷嗎
2021-01-31學生在校被清潔工歐打誰負責任
2021-01-14辭職法律如何規定
2021-01-15意外險的理賠依據有哪些
2021-01-16保險合同變更條款及事項的變更是如何的
2021-02-28保險合同代理代理方需要承擔哪些法律義務
2020-11-18法律對保險合同的變更是怎樣規定的
2020-12-16新《保險法》體現三大亮點
2020-12-16保險到期數小時后投保車輛發生火災
2020-11-24保險索賠有什么規定
2021-03-03駕照被暫扣后駕車肇事保險公司能拒賠嗎
2020-11-19清包工地上出了事怎樣理賠
2021-01-17人壽保險如何變更受益人
20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