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隨著現在國家的政策越來越嚴格,現在好多審理的案件都是公開化,透明化的,特別是針對現在征地的信息,必需群眾有知情權,那么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指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土地時由用地單位支付給被征地單位的對地上物損失的補償數額。
《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征用土地,在擬定征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征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后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
被 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根據“拆什么,補什么;拆多少,不低于 原來水平”的原則補償。對所拆遷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結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大小給予合理的補償。補償標準按當地現行價格分別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財產被拆遷的,由用地單位按原標準支付適當的拆遷補償費;需要拆除的,按其使用年限折舊后的余值,由用地單位支付補償費。但是,拆除違法占地建筑和超出批 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包括地上的各種建筑物、構筑 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的拆遷和恢復費用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補償或砍伐費等。其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 費,按照拆什么補償什么,拆多少補償多少,并且不低于原有水平為原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建筑材料、勞動力和運輸等費用,按各類建筑物和構筑物 的等級和結構進行測算,制定符合當地物價水平的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林木補償費按樹木的大小進行補償,如已成材的,可以由原所有者砍伐,但不再支付林木補 償費而發給砍伐費。果樹、經濟林等則根據投入情況予以補償。
征地批文有效期是幾年
第三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綜合上面所說的,征地批文的信息公開也更好的讓群眾有了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因此,對于群眾來說也一定要清楚
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有哪些?
信息公開申請書范本該怎么寫?
關于征地拆遷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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