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是辦理刑事案件的中堅力量,其負責對公安機關移送來的案件進行審查,監督法院的審理。對于案件當事人來說,及時了解案件的走向非常重要。魯甸檢察院這方面做的一直不錯,確保當事人的知情權。那么,如何強化魯甸檢察院信息公開?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下。
一、如何強化魯甸檢察院信息公開?
1、提高認識,強化組織領導。及時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副檢察長任副組長,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并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對各部門案件信息公開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2、加強培訓,提供人員保障。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省院組織的信息公開系統應用操作培訓班,并由參訓人員對本院院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案件承辦人通過“集中”和“一對一”的方式進行了培訓,全面講解了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系統的相關知識,并組織上機模擬演練、操作考評,確保培訓實效。同時,各部門均明確案件信息公開工作的聯絡人,確保遇到問題能迅速溝通、及時解決。
3、注重部門間溝通協調。既注重案管部門與各部門聯絡人的溝通協調,更注重各部門與上級機關相關部門的請示匯報,確保問題第一時間得到溝通解決。
4、強化技術后勤保障。在及時完成權限、文書配置及信息公開審核等案件信息公開各項具體工作的同時,及時配齊所需電腦、光盤、刻錄機等相關設備,保證案件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二、檢察院要及時公布哪些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社會發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1、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2、社會廣泛關注的刑事案件的批準逮捕、提起公訴等情況;
3、已經辦結的典型案例;
4、重大、專項業務工作的進展和結果信息;
5、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人民檢察院對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向社會發布有關案件事實和證據認定的信息。人民檢察院可以通過新聞發言人、召開新聞發布會、提供新聞稿等方式對外發布重要案件信息,并且應當同時在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系統上發布該信息。
綜上所述,對于涉及重大案情、社會影響大的案件,魯甸檢察院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加強魯甸檢察院信息公開工作,可以從幾個方面入手,包括加強領導、提高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強化技術保障、密切部門之間的聯系協調等。刑事案件的信息關系到當事人的根本利益,應該做到透明公開。
信息公開條例全文2020
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有哪些?
被拆遷人如何運用信息公開的手段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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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北京星美律師事務所 創始合伙人,高級合伙人田效洪律師簡歷 全日制統招訴訟法碩士,2008年以434分(及格線360)之高分成績通過中國國家司法考試,榮獲當年培訓學校狀元秀。 作為執業近十年的資深大律師,承辦案件近千件,服務企業數百家,自獨立創立星美律師事務所以來,其初衷一直就是為企業、企業家乃至其家族的財富傳承、文化傳承進行保駕護航。田律師深信慈悲沒有敵人的理念,處理問題通常以息訟止爭為根本出發點,讓矛盾和糾紛爭取化解在訴訟啟動之初,做到無訟至天下是其法律服務的竭力之追求。 沒有大愿,哪有大行?田律師決意用一生之心血、一生之專業技術,用心誠心的護法于企業的設立,成長,壯大,與企業及企業家一路同行,風雨相伴,榮譽與共是田律師的莊嚴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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