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正在打造陽光政府,建設服務型政府,堅持以人文本,關心民生。陽光政府就是把政府的一切都放在陽光之下,讓政府的信息變得透明公開,讓百姓了解政府,從而提高政府的威信,讓百姓更加支持政府的工作。但是政府的信息公開還是存在問題,以甘肅為例,甘肅政府信息公開存在哪些問題呢?
甘肅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
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激勵和教育政府工作人員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依法履職盡責,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國務院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組織辦法》、《甘肅省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省政府任命的下列國家工作人員,在任命后進行憲法宣誓:
(一)省政府副秘書長;
(二)省政府辦公廳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副廳級以上干部;
(三)省政府組成部門除正職之外的其他副廳級以上干部;
(四)省政府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直屬事業單位、派出機構、省屬各高校、省屬各科研院所的副廳級以上干部。
省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就職宣誓,有關法律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憲法宣誓誓詞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國家努力奮斗!
第四條 省政府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儀式,由省長或受省長委托的副省長監誓,由省政府秘書長或受秘書長委托的副秘書長、省政府辦公廳主任主持。
第五條 省政府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儀式,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主持人宣布宣誓儀式開始;
(二)奏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三)國家工作人員宣誓;
(四)監誓人講話;
(五)主持人宣布宣誓儀式結束。
第六條 宣誓場所應當莊重、嚴肅,懸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或者國徽,按規定擺放憲法宣誓制式法器。
第七條 宣誓人進行憲法宣誓時,應當著正裝,配發制式服裝的人員應當著制式服裝。
第八條 宣誓儀式一般采取集體宣誓的形式。根據省政府任命國家工作人員情況及時分批進行;根據需要,也可采取單獨宣誓的形式。
集體宣誓時,從宣誓人中指定一名職務較高或者單位排序靠前的工作人員為領誓人。領誓人面向國旗或者國徽站立,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領誦誓詞;其他宣誓人在領誓人身后整齊站立,面向國旗或者國徽,右手舉拳,跟誦誓詞。誦讀誓詞后,宣誓人應當依次報出本人姓名。
單獨宣誓時,宣誓人面向國旗或者國徽站立,左手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右手舉拳,誦讀誓詞,報出姓名。
第九條 已參加過憲法宣誓的國家工作人員交流擔任同一級別職務時,不再參加憲法宣誓。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職務的,不重復參加憲法宣誓。
第十條 省政府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時參加憲法宣誓儀式,如有特殊情況須按程序書面報告省政府辦公廳,并參加下次憲法宣誓。
第十一條 省政府各部門、機構、單位任命的處級國家工作人員,任命后進行憲法宣誓。宣誓人員范圍由各部門、機構、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確定,舉行憲法宣誓儀式時由各部門、機構、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或受主要負責同志委托的負責同志監誓,宣誓程序參照本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 省政府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由省政府辦公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具體組織。省政府各部門、機構、單位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由各部門、機構、單位分別組織。
第十三條 宣誓儀式公開進行。
第十四條 各市、自治州和縣(市、區)人民政府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憲法宣誓的具體組織辦法和程序,可結合實際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綜上所述,小編主要為您介紹了甘肅省政府公開信息條例的相關內容,針對甘肅政府信息公開存在哪些問題這個問題,實際上不只是甘肅,我國很多地方政府在信息公開方面都存在同樣的問題。即政府公開的信息,百姓不關心;百姓關心的信心,政府不公開的窘況。
信息公開申請書范本該怎么寫?
信息公開條例全文2020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該怎么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如何產生的
2020-12-25擔保法保證期間的規定
2020-12-08專有技術侵權糾紛是否適用專屬管轄
2020-11-24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是怎樣的
2021-03-11一方違約合同可以終止嗎
2020-11-20離婚房產評估過程
2020-11-25怎么保護商業秘密
2021-03-14公司必須要和員工簽勞動合同嗎
2021-03-23崗位變更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2020-12-06追討加班費證據由誰提供
2021-02-27協議離婚財產分割是否有效
2020-11-18人壽保險的理賠流程是怎樣的
2020-12-14團體意外傷害險的定義是什么
2021-03-14投保車輛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要不要賠償
2021-02-18保證保險合同糾紛能否先訴保險人
2021-01-30一般保險合同糾紛案例
2020-11-17保險單證的信息要素有哪些
2021-03-05運輸工具保險的主要險種有哪些
2021-02-19車子保險沒額度了能再買一份保險
2021-01-03校方責任保險與學生平安保險的區別
20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