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罪的犯罪客體是什么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其中,國家的正常管理活動是其主要客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的人身權利是其隨機客體。
本罪侵害的對象,是依法正在執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下幾種情形:
1、以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2、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執行代表職務。
3、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4、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但造成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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